1)76、莎莎和她的晨学弟_少年的迷恋[娱乐圈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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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番外七——莎莎和她的晨学弟(一)

  钱莎莎第一次见到晨一肖,是在刚升入大二那天的秋天。那会大一新生入校,她身为学生会一员,又是羽毛球社的社长,要忙的事情自然很多。

  然而,那阵子她刚和前任分手,情绪实在积极不起来。

  前任是她的初恋,高中就在一起了,对方和她同届,年龄大她一岁,长得好看学习也好,对她也好。

  钱莎莎家里有钱,上面还有个哥哥,从小哥哥就各种宠她这个妹妹,父母也宠,对她没什么要求,只希望她快乐平安,考什么学校都可以,况且白城就有不错的音乐大学,能不离家自然最好。

  而初恋的情况则有些不同。

  初恋叫陈一韶,老家不在白城,是在西北方向的一个从来没听过的小镇。

  陈一韶家里的条件很一般,但他从小读书就好,成绩向来都是小镇第一名,他初中快毕业时,他父母下定决心,将他寄送到了白城的亲戚家里。

  这也是陈家唯一的一个住在大城市里的亲戚,关系不算近,但好歹沾亲带故。

  对从来就没什么见识又老实巴交的陈家父母来说,这样大城市的亲戚,肯留着儿子在家里住,照应着,已经非常不容易。

  所以,他们从来不敢多提要求,每个月努力积攒下的钱,一部分给儿子作为他在大城市的学杂零花,另外一大部分,则都给了亲戚作为食宿费。

  那家亲戚的家境也只是普通,家里是陈旧的两室两厅户,也就七十多平米,夫妻俩一个在小饭馆当厨师,一个早早下岗在家,家里还有个年纪比陈一韶小三岁的男孩子。

  因为陈一韶的到来,原本就略显狭小的房子愈发显得窘迫。

  亲戚夫妇俩安排陈一韶睡在自己儿子的房间,起初是让他打地铺。后来天气渐渐冷了,就给他买了个折叠床,白天收起来,等到两人放学做完功课要休息的时候,再展开来铺上被褥睡觉。

  麻烦是麻烦了点,但好歹也算能睡个好觉。

  陈一韶是个话少但自尊心很强的人,从小镇到大城市,加上寄人篱下,以及多多少少能感受到亲戚一家人对自己隐约的排斥,使得他个性愈发沉默寡言。

  他心里多少清楚,如果不是父母每个月省吃俭用寄给亲戚夫妇的一千块钱,对方根本不可能让他住下。他下定决心,一定要更努力读书,考一个好大学,只要进了大学就能搬去宿舍住。

  父母就不用再那么节省着贴钱给亲戚家,自己也不必再忍受亲戚家小孩嫌弃的目光和他每天同睡一个房间。

  拿钱莎莎多年之后的目光来看,她和陈一韶,完是两个世界的人,他们的成长背景不同,个性不同,价值观和人生观也完不同。

  可喜欢上对方的时候,她才十六、七岁,只懂得喜欢和不喜欢,哪里会考虑其他那么多。

  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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