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356章 前路_刺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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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俩吵红了眼,看到佟童,不约而同地拉他当裁判。白教授说,马尔克斯之所以有名,跟他的《百年孤独》有很大关系。正是这篇里面对“孤独”的极致描写——比如每一代人都有着循环往复的命运,还有那些奇幻的故事传说更给人一种窒息感。

  虽然《百年孤独》更具有大众性,这也从侧面说明了这部作品受欢迎的程度,但孙吉祥更喜欢马尔克斯的短篇,比如《雪地里的血痕》,同样给人以荒诞不经的感觉,但是却比《百年孤独》中的魔幻景象更给人以真实感。孙吉祥最喜欢的就是“个性”以及“出其不意”,别人都知道《百年孤独》,如果他也随大流,那就无法凸现他的个性了。佟童深知他的鬼心思,但并没有揭穿他。

  二人都有着各自的喜好,各执一词,所以让佟童来做个裁判。佟童犯了难,说道:“那我可以选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吗?”

  ……

  他又补充了一句:“我们说的每一部作品都很出色,秒杀绝大多数近现代。你们两位文学家都很难做出判断,以我的水平,我更难下结论。”

  孙吉祥昂起了头,不屑地说道:“你是老板,和稀泥的本事数你最厉害。”

  “老板没有和稀泥,他只是实话实说。”隔间外面的房多多举起手来,说道:“我也投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一票。文艺青年必读,这个没有人反对吧?”

  孙吉祥撇了撇嘴,说道:“你平时说崇拜我,我以为你会站在我这边,原来你只是嘴上说说,你只会拍老板的马屁!哼!懒得跟你们计较。”

  孙吉祥虽然嘴上说得不好听,但心里乐开了花。

  痛快啊!痛快!真的好久都没这么酣畅淋漓地跟别人争论过了。跟别人争辩学术上的东西,可比小学生吵架、在网络上打嘴炮痛快多了!多亏了佟童,要不他哪儿有机会尽情抒发自己的感想呢?

  米乐没法参与到这场辩论中来,但是她充分感受到了众人对文学的热情。在他们眼中,文学也跟足球、音乐一样,他们有支持的作家作品,争论起来跟粉丝一样互不相让。不同的是,文学世界的“行话”更让人费解,如果没有深厚的文学积淀,很难听懂他们在吵什么,更别提参与进去了。

  跟孙吉祥费了白天口舌,也没能说服他,白教授喝了一大杯水,暂时偃旗息鼓。虽然嘴上很累,但他心里也很痛快,同时也有些不是滋味——他执教时怎么没发现这么有天赋的学生呢?

  在文学领域,佟童属于勤能补拙那一类型,虽然没有多少灵感,写得也一般,但是他阅读量超级庞大,所以有一定的鉴赏能力。这样的学生,如果得到了良师的用心栽培,肯定能成长为一个很优秀的评论家。

  而孙吉祥不一样,他的天赋十分惊人,而且是让对手绝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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