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3_千山暮雪 匪我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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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了半天才找了件有领的衬衣。没办法,脖子上全是青一块紫一块,惨不忍睹,我在心里喃喃骂莫绍谦是禽兽。随便配了条牛仔裙,回头看到禽兽正靠在衣橱门口,颇有兴味地打量我:还真有学生的样子。

  我本来就是学生好不好?

  幸好没堵车,赶到学校没迟到。刘悦莹已经帮我占了位置,我们两个照例坐第一排。为什么要抢第一排,因为我们爱学习。你别笑,我们两个是本校应用化学系那年招进来的高考前一、二名,我高考理综只丢了两分,是物理算错了一道题。刘悦莹比我还牛,她理综满分,调档的时候估计老师都没看她的资料,闭着眼睛就把她录取了。

  要早知道她爹是著名的民营企业家,估计学校也该琢磨找她爹捐个实验室什么的。不过我们学校牛人太多,校长也不在乎。倒是她爹一听说女儿考取了这名牌大学,那个激动,连星星都恨不得摘下给她。当初刘悦莹就跟我说:我那暴发户的爹,成天忙应酬,从来没给我开过家长会,从来没关心过我考多少分。他还琢磨掏钱把我给弄美国去念个野鸡大学呢,结果我考了个全省状元。

  所以她二十岁时,她爹一高兴就买了直升机送宝贝女儿。

  都大三了,很少上大课。难得跟其他兄弟班级凑一块儿,偌大的阶梯教室里热热闹闹。老师在上面讲的热闹,下面健笔如飞抄笔记、传纸条、听MP3、发短信、看小说有人学习有人不学习,反正热闹。

  跟刘悦莹隔一个空位坐着一位帅哥。不成文的规矩是,不认识的男女生坐的时候,中间总要隔一个空位,教授也对这样的资源浪费司空见惯。我一边记笔记一边欣赏帅哥。因为阶梯教室朝南,大玻璃窗里透进来的阳光正好映在前三排。帅哥乌黑的头发被阳光镀上一层绒绒的金圈,他手里拿着支圆珠笔,一下子转过来,一下子转过去,非常娴熟。

  我呆呆地看着那支笔,忽然就想起萧山。我转笔还是萧山教我的,手把手,食指,中指,怎么使劲,怎么借巧,怎么控制旋转不让它从手指间飞出去萧山的手指秀气修长,微带着凉意,触在我的手背上。我的脸烫得发烧,十六七岁的少年,轻轻地触一下手指,都觉得可以幸福好久。

  秋天来了,所谓悲秋还真是有的,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初秋早晨,我忽然就想起了萧山。

  每次想到萧山的时候,就是我最不快活的时候。我的不快活一直持续到中午,吃饭的时候我连最喜欢的四喜丸子都吃不下,悦莹瞥了我一眼:思春啦?你男朋友不是刚来么?

  我无限唏嘘地告诉她实话:我想起我那初恋了。

  有男朋友还想初恋,真没人性。

  可是初恋隔得远嘛人在天涯,当然会想念他

  有多远?太平洋?大西洋?印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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